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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公益活動】中國青年救國團臺南市團務指導委員會檢送112學年 度「愛。讓視界無礙」清寒學生免費配鏡公益活動實施辦法

主旨:函轉中國青年救國團臺南市團務指導委員會檢送112學年
度「愛。讓視界無礙」清寒學生免費配鏡公益活動實施辦
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國青年救國團臺南市團務指導委員會113年2月27日
青南服字第029號函辦理。
二、依據「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2項「驗光人員對於
六歲以上十五歲以下者第一次驗光及配鏡,應於醫師確診
為非假性近視,始得為之。」
三、各校倘有意推薦者,請依旨揭辦法於113年4月3日前以傳真
或電郵至該會服務組彙辦。
四、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該會服務組吳怡螢小姐,專線:06-
2223421-35;信箱:s240302@cyc.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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