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射擊前需完成事項
1、射擊人數調查表:(附件1)
2、授課教官編組 :(附件2)
3、訓練期程管制表:(附件3)
4、射擊預習所需裝備器材調查表:(附件4)
5、學生乘車編組:(附件5-1、5-2)
6、師生保險規劃:(附件6)
7、射擊梯次編組:(附件7)
8、學生安全規定宣導:(附件8)
9、實彈射擊口令:(附件9)
10、時空因素概算: (附件10)
11、工作管制與行動依據:(附件11-1、11-2)
12、射擊場地配置圖:(附件12)
13、大內營區位置路線圖:(附件13)
14、基本射擊靶紙:(附件14)
15、靶場安全編組:(附件15)
二、射擊中:
1、前置作業:工作人員(含助教)當日0800時至靶場報到0820前完成射擊前準備(由聯絡處編組執行),學生當日0830時由本校教官負責引導至靶場就定位並實施安全規定下達。
2、0830時由助教(第三靶位)先行射擊(5發警戒彈)。
3、實彈場上同步訓練:視狀況區分四組(射擊預習組、射擊預備組、射擊組、彈著分析組)。
4、靶場編組:
(一) 射擊指揮官:由主任教官擔任,負責學生射擊編組、射擊指揮、靶場安全事宜。
(二) 安全軍官:負責射擊線射擊防險及各項安全措施。(請聯絡處安排支援教官)
(三) 彈藥軍官:負責彈藥分配及警戒人員通聯(聯絡處編組教官)。
(四) 救護站開設:本校健康中心護理師開設,聯絡處協調救護車待命。
(五) 警戒人員:由軍方支援士官兵執行,若無法配合時由聯絡處派替代役男擔任。
(六) 靶場安全編組:如附件15。
三、射擊後:
1、清點槍彈、裝備器材是否到齊,確定無誤後始准學生離開靶場。
2、射擊槍枝由助教完成槍枝保養、彈藥由彈藥官完成彈藥清點,兩者無誤由聯絡處後勤助理(或代理人)完成點交入庫作業後立即回報聯絡處。
3、回程前需清點學生人數及攜帶物品避免學生脫隊或夾帶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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