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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112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辦作業

主旨:112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辦作業。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 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本署112年9月22日臺教國署 原字第1120123906號函(諒達)續辦。

二、請符合申請資格之學校依照要點規定,填妥申請表件依限 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申請方式 說明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教育部主管之學校:請於113年4月15日前,將相關申 請資料及「(學校全銜)學業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 子檔,傳送至電子信箱(besttseb@cyhs.tc.edu. tw)。 2、地方政府所屬學校:請地方政府協助轉知所屬學校提 出申請,依核配名額彙整研提意見,於113年4月15日前將合格名冊電子檔傳送至電子信箱(besttseb@cyhs.tc.edu.tw)。 (二)才藝優秀獎學金: 1、教育部主管之學校:請於113年5月15日前將相關申請 資料及「(學校全銜)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 檔傳送至電子信箱(aborigines@cyhs.tc.edu. tw)。 2、地方政府所屬學校:請地方政府協助轉知所屬學校提 出申請,由地方政府彙整研提意見,於113年5月15日 前將相關申請資料及「(縣市名稱)才藝優秀獎學金 彙整表」電子檔傳送至電子信箱(aborigines@cyhs. tc.edu.tw)。 3、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之申請人,需檢附112年4月 16日至113年4月15日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本署 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證件文件影本。 4、團體賽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 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獎學金之申請人, 需檢附112年4月16日至113年4月15日參加教育部(含 各司處)或本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 證件文件影本。

三、請確實審核申請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未具原住民身分 者,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四、本案要點、實施計畫、相關附件、注意事項及常見問題等 請至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網站,「校園重要公告」下載 (或連結https://reurl.cc/xLKeVZ)。如仍有疑問,學業獎學金相關問題,請洽陳先生(04)2270-4022分機109; 才藝獎學金相關問題,請洽游小姐(04)2270-4022分機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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