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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延 長收件日期至4月12日一案」

主旨:有關本市113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延長收件日期至4月12日一案。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3年3月20日桃教中字第1130023689號函(諒達) 辦理。

二、因應各校需求,本計畫收件日期延長至113年4月12日(星期 五),請非本市市立學校至獎助學金申請平臺(https://n l.pjhs.t yc.edu.tw/SC/)列印「申請清冊」並檢附相關資 料寄(送)至本市大崗國中總務處(33377桃園市龜山區文化 二路168號, 請於信封上註明:小康仁愛獎助學金)。

三、另為統計本市市立學校核發情形及預算不足情形,請本市 市立學校均須至獎助學金申請平臺登入填報。

四、檢附本市113年度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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