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函轉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請貴校加強宣導有關個人資料保護及法治教育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26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50001692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教師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素養與認知,確保教職員
工落實個人資料保護,請各校加強宣導,並於辦理法治教
育增能研習時,務必納入個資保護相關議題,以提升教職
員工個資保護之法治觀念。
第1150001692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教師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素養與認知,確保教職員
工落實個人資料保護,請各校加強宣導,並於辦理法治教
育增能研習時,務必納入個資保護相關議題,以提升教職
員工個資保護之法治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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