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函轉「114年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人才庫回流教育訓練計畫」1份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
14條第1項規定辦理。
二、旨揭訓練係為增進校園事件處理會議(以下簡稱校事會議)
調查人才庫之專業人員專業知能,以利有效處理不適任教
師事件。
三、旨揭訓練相關資訊如下:
(一)報名資格:校事會議調查人才庫專業人員。
(二)場次及時間:請擇一時間報名
1、北部場次:
(1)時間:114年7月14日(星期一)或114年7月19日(星
期六)
(2)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2、中部場次:
(1)時間:114年7月12日(星期六)或114年8月16日(星
期六)
(2)地點:中山醫學大學。
3、南部場次:
(1)時間:114年7月25日(星期五)或114年8月23日(星
期六)
(2)地點: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
四、本次回流教育訓練各時間規劃錄取100名,需完成報名表之
課前學習單資料填寫,始完成報名作業;請給予參訓人員
公(差)假並依規定核支參訓人員差旅費。
五、請轉知所屬教師周知,俾利符合前開資格人員報名,倘符
合資格教師已退休,亦請協助轉知;本次研習採網路報
名,請於114年6月22日(星期日)下午5點前,至國立南投高
級商業職業學校網站人事室網頁「114年教育部校園事件處
理會議調查人才庫回流教育訓練系統」報名。 (網址:
https://www.pntcv.ntct.edu.tw/ischool/publish_page/15/?cid=9240)。
六、檢附旨揭計畫及課前學習單各1份。
14條第1項規定辦理。
二、旨揭訓練係為增進校園事件處理會議(以下簡稱校事會議)
調查人才庫之專業人員專業知能,以利有效處理不適任教
師事件。
三、旨揭訓練相關資訊如下:
(一)報名資格:校事會議調查人才庫專業人員。
(二)場次及時間:請擇一時間報名
1、北部場次:
(1)時間:114年7月14日(星期一)或114年7月19日(星
期六)
(2)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2、中部場次:
(1)時間:114年7月12日(星期六)或114年8月16日(星
期六)
(2)地點:中山醫學大學。
3、南部場次:
(1)時間:114年7月25日(星期五)或114年8月23日(星
期六)
(2)地點: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
四、本次回流教育訓練各時間規劃錄取100名,需完成報名表之
課前學習單資料填寫,始完成報名作業;請給予參訓人員
公(差)假並依規定核支參訓人員差旅費。
五、請轉知所屬教師周知,俾利符合前開資格人員報名,倘符
合資格教師已退休,亦請協助轉知;本次研習採網路報
名,請於114年6月22日(星期日)下午5點前,至國立南投高
級商業職業學校網站人事室網頁「114年教育部校園事件處
理會議調查人才庫回流教育訓練系統」報名。 (網址:
https://www.pntcv.ntct.edu.tw/ischool/publish_page/15/?cid=9240)。
六、檢附旨揭計畫及課前學習單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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