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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WTO(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世界貿易組織)

*****認識WTO(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世界貿易組織)*****
一、WTO成立源起
 時間 :1995/1/1 地點:瑞士日內瓦
 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簡稱WTO)的前身是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提議在聯合國之下成立GATT,推動多邊關稅減讓談判,協助重整國際經濟秩序。1948年GATT成立,1993年12月15日,GATT烏拉圭回合談判達成最終協議,並決定成立WTO。GATT和WTO並存一年,1995年1月1日WTO成立,GATT走入歷史。
二、WTO成立目的
 WTO成立的目的是確保國際間自由貿易,透過多邊諮商建立規範,降低會員國間關稅與非關稅貿易障礙,為會員國提供穩定及可預測的貿易環境。
三、WTO主要功能
 1. 管理世界貿易組織各項協定2. 仲裁貿易諮商3. 監督貿易政策4. 解決貿易爭端
 5. 提供開發中國家技術協助及訓練6. 與其他國際組織合作。
四、WTO基本原則
 1. 最惠國待遇(most favored nation treatment):要求會員對其他會員國輸入的同類產品,在進口時或進口  後,給予相同的待遇。
 2. 國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對於進口到本國的其他會員國產品,給予不輸本國產品的待遇。
 3. 漸進式貿易自由化(progressive trade liberalization):不要求會員國做出相同程度的開放,但定期檢討開放  程度,確保貿易朝自由化方向發展。
 4. 普遍廢除數量限制(general elimination of quantitative restrictions):對其他會員國任何產品的輸入或輸出,  不得以配額、輸出入許可證或其他措施來新設或維持數量上的限制。
 5. 透明化及可預測性(transparency & predictability):會員國的貿易體制、政策及法令修改或調整,都必須送  交WTO秘書處,供其他國參考,確保貿易環境的透明及可預測性。
 6. 公共競爭(fair competition):各國不應使用傾銷、補貼與其他非關稅障礙手段來達成貿易擴張。
五、加入WTO的效益
 以國際觀點來看,我國加入WTO有許多益處,其一,我國可以和143個WTO會員進行平起平坐的經貿活動,我國對外經貿得享有公平合理的待遇,可以獲得國際法的保障,同時我國企業亦可在穩定與可預測的國際環境下從事貿易。其二,我國入會後可以參與制定國際經貿規範,與各會員共同制定經貿遊戲規則,也可與各會員透過多邊或雙邊貿易諮商談判方式,共同推動經貿自由化,以確保我國的經貿利益。其三,我國可以在WTO規範的架構下,透過WTO爭端調處機制,解決與各國的經貿糾紛,使我國獲得較合理的對待。
 以國內經貿發展的觀點來看,我國加入WTO也有許多好處,其一,加入WTO之後,可以提高我國國民所得及促進出進口貿易。根據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資料顯示,假定我國入會承諾大致於2005年執行完成,在1996年至2005年國民所得將增加7.14%,如果按1995年國民所得推算,約增加200億美元;出口增加12.89%;進口增加15.77%,整體經濟福利也可增加206億美元。其二,促進國內傳統產業的升級,改善企業體質,提升國際競爭力,並提供消費者高品質的產品與服務。
 加入WTO後,我們的關稅、非關稅貿易措施,以及服務貿易都將依入會談判的承諾作調整,我國對WTO會員開放市場,將吸引外國資金、技術改造我國傳統產業,加速高科技產業與服務業的發展,提升我國整體經濟的國際競爭力。從另一個角度思考,當市場更為開放後,消費者的選擇將更多樣化,由於消費者對於產品的差異化及對品質與價格的嚴格挑剔,企業將相對的提供較高品質的貨品與服務。
六、加入WTO的影響
 在工業方面,我國為貿易導向的國家,2000年全球第15大出口國,許多產業在國際上均具有競爭力,這些具出口競爭力的產業。因為我國加入WTO後,國內企業可在世界142 個國際市場得到平等的對待而獲利。由於政府積極推動經濟國際化、自由化,工業產品進口關稅已逐步降低,因此,加入WTO對我國工業部門整體而言,影響不會太大;僅少數不具競爭能力的傳統性產業,入會以後可能因我國進一步開放市場,而受到衝擊。惟政府仍可運用WTO的防衛條款、反傾銷及平衡措施,以減少這些產業可能受到的不利影響。但是最重要的還是企業本身應該自我提昇競爭力,培養國際觀,以國際分工與策略聯盟方式來化解國際競爭的壓力。
 在農業方面,烏拉圭回合談判之後,各國農產品均已自1995年起逐步推動自由化,我國因為尚未入會,所以農產品開放時間已較其他WTO會員慢,等於無形中增加了6年的農業調適期。此外,為減少農業開放的衝擊,在我國入會過程中,已爭取部分農、漁產品採取關稅配額及適用特別防衛措施(SSG),以漸進方式開放農產品市場;為避免我國內農民因開放國外產品進口而遭受損害,農委會將提供進口損害之救助措施。89年修正通過之「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已將適用範圍由原本之16項農產品擴大為所有農產品,以維護農民的利益。
 在服務業方面,我國服務業的承諾已絕大部分陸續實施,除了少數行業外,加入WTO對國內業者的影響不大,而且服務業市場開放後,將有助於引進國外先進服務技術,提升服務品質,擴大國內服務業的市場。
七、台灣加入WTO小檔案
 1.會員數:成為WTO第144個會員國
 2.加入時間:2002年1月1日
 3.申請時間:歷時12年
 4.雙邊諮商:加入WTO前與26個國家完成雙邊諮商
 5.加入WTO之協議重點:
  a.給予所有WTO會員國相等待遇,所有外商可獲得和本土企業相同的交易權。
  b.逐步調降進口關稅,農產品關稅在入會後一年將由20.02%調降為14.01%,最後降為12.86%。工業產品   關稅入會後一年由6.03%降為5.78%,並逐步降到4.15%。
  c.允許單一外國投資人擁有電信公司20%股權,但如果該投資是與台灣國民合資,比率可增加到60%。
  d.減少對金融服務公司的限制,准許商業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外匯經紀公司和信用卡機構設立。
  e.在台有辦事處的外國保險業者可以提供壽險、意外險和醫療險。觀光、娛樂和其他服務業持開放政   策。
  f.廢止菸酒專賣制度。對進口菸酒不再課專賣利益,改課關稅、菸酒稅、營業稅。國產菸酒課菸酒稅及   營業稅。
八、WTO相關網站
 1.兩岸入會經貿機遇與挑戰http://forums.chinatimes.com.tw/report/wto/main.asp
 (中時電子報關於WTO的相關報導及分類整理)
 2.蕃薯藤WTO專題http://feature.yam.com/wto/
 (除了關於WTO的新聞檢索外,還有關於WTO的BBS討論區)
 3.台灣經貿網http://www.taiwantrade.com.tw/cgi-bin/bv60/TWTRADE/index_tc.jsp
 (站內可以搜尋WTO相關討論)
 4.WTO的點點滴滴http://www.ettoday.com/case/finance/wto/index.htm
 (東森新聞對WTO的相關新聞整理,附有各種消費品的關稅調整表格)
 5.行政院農委會http://www.coa.gov.tw/
 (利用站內搜尋引擎可找到WTO的相關資料)
九、參考資料
 聯合新聞網http://udnnews.com/SPECIAL_ISSUE/DAILY/9009/19/index.htm
 經濟部國貿局http://www.trade.gov.tw/global_org/wto/intrant/wto_90.htm
 PC OFFICE SKII特別號p.17,18,23
 數位時代29期p.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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