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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函轉考試院8月26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及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並轉知。

依教育部115年9月3日臺教人(二)字第1150088957號書函辦
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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