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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函轉「有關116學年度起音樂班不再招收主副修箜篌或革胡之學生」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主旨:函轉「有關116學年度起音樂班不再招收主副修箜篌或革胡之學生」一案,詳如說明,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總召學校114年12月30日新北
新高教字第1149652176號函辦理。
二、考量近年皆無考生報考箜篌或革胡項目,並依據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
招生甄選入學工作總檢討會決議,自116學年度起,音樂班不再招收主副修箜篌或革胡之
學生。
三、本案攸關學生升學權益,敬請務必轉知貴校學生,俾利學生及早因應。
四、檢送總召學校原函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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