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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處】114學年度第2學期國教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提升學生實習實作能力-正選國手培訓

有關「114學年度第2學期國教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提升學生實習實作能力-正選國手培訓」案,請符合補助條件之學校於114年10月30日(星期四)前提出申請。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提升學生實習實作能力計畫經費作業要點」(以下簡稱作業要點)辦理。
二、為鼓勵國內學子赴海外參加國際技能競賽,依作業要點第3點及第4點規定略以:
(一)補助學校培訓入選「國際技能競賽」之正選國手,凡是在學學生或學校提名並在校培訓者,且有訓練事實者,每一職類得補助材料費,最高新臺幣30萬元。
(二)「國際技能競賽」之正選國手培訓期間,全程實際指導之教師(以全學期為原則),每一職類指導教師一人,得減授基本教學節數,每週最高8節;並按減授節數補助鐘點費。
三、經查第48屆國際技能競賽入選國手,業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114年9月8日公告在案。貴校如有符合前揭資格之學生,請於114年10月30日(星期四)前提出紙本計畫申請書1式2份,免備文逕寄國立成功大學附屬臺南工業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成大南工)研發處陳助理(地址:710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193號)彙整。
四、另依作業要點第10點規定:「依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辦理機構實驗教育之實驗教育機構,其實驗教育計畫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者,準用本要點規定予以補助。」
五、教育部主管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申請計畫時,須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六、檢附計畫書範本、申請基準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各1份;未依前開表件格式填寫之申請案,不予受理。
七、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成大南工陳助理(電話:06-2322131轉6717;e-mail:svesc75@nkust.edu.tw)。
八、副本抄送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請惠予轉知所屬學校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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