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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有關本縣114學年度第1學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 子女等二類學生就學減免需求

主旨:有關本縣114學年度第1學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 子女等二類學生就學減免需求調查乙案。

說明:

一、依據「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 法」辦理。

二、本案需求調查對象為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設籍本縣且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凡符合規定條件者均可 提出申請。

三、申請對象: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設籍本縣 (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且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凡符合規定 條件者均可提出申請。

四、申請需檢附資料: (一)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會議記錄與簽到單(資料不歸還,檢 7 第 1 頁,共 3 頁 附影本即可):請學校召開特推會,會議記錄中必須有討 論學生須申請就學減免之提案,另特推會出席人員須符 合法規。 (二)請依據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第3條確實調查申請補助之家庭年所得總額(資料不 歸還,檢附影本即可)。 (三)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由學生或法定代理(監護)人填具 申請表,檢附有關證件向學校申請,經學校審查無誤 後,檢附有關證件(請加蓋影本與正本相符)、統計表 (小數點皆以無條件捨去)、註冊單(須能證明雜費金額) 影本,免函報本府辦理。 (四)請依上述確實核對申請資料、相關佐證表件、統計表之 金額無訛,並掌握送件期限(郵戳為憑)。請於114年9月 12日(星期五)前免函報本府辦理,逾期不受理。

五、本補助不包含視障用書等特殊書籍(請以該書籍相關補助 規定另行申請)。

六、有關就學減免相關文件請至南投縣特教資源中心網站下載 (中心首頁→資源分享→資源公開→表格一覽表→就學減 免。網址:https://reurl.cc/lo0X9E)。

七、待程序一切就緒,本府將另行核定函再請各校依核定函說 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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