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檢送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部分條文.......(內詳)。
【實習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檢送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部分條文及第3條附表一、第4條附表二、第5條附表三、第12條附表十、第13條附表十一、第35條附表十五修正草案,並附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11月7日臺教資(六)字第1130114176號函暨勞動部113年11月6日勞職授字第1130206864B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草案業經勞動部於113年11月6日以勞職授字第1130206864號公告預告(詳如附件),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公告次日起60日內提送該部。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11月7日臺教資(六)字第1130114176號函暨勞動部113年11月6日勞職授字第1130206864B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草案業經勞動部於113年11月6日以勞職授字第1130206864號公告預告(詳如附件),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公告次日起60日內提送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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