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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函轉有關本市112年度推動兒童權利公約計畫-教育人員認知提升與教育訓練研習,如說明,請各校薦派代表參加。

⼀、依據:
  (⼀)「兒童權利公約施⾏法」第4條。
  (⼆)教育部國⺠及學前教育署112年度補助辦理推動兒童權利公約
    (CRC)實施計畫。
  (三)112年度臺南市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實施計畫。
⼆、旨揭課程摘要如下:
   (⼀)研習⽇期及對象:
    1. 112年6⽉12⽇(種⼦教師溪北場),研習對象:臺南市⾼級中
     等以下學校教師(含教保⼈員)。
    2. 112年6⽉13⽇(⾏政⼈員溪北場),研習對象:臺南市⾼級中
     等以下學校⾏政⼈員(含正式聘約職員、幼兒園) 。
    3. 112年7⽉4⽇(種⼦教師溪南場),研習對象:臺南市⾼級中
     以下學校⾏政⼈員(含正式聘約職員、幼兒園) 。
    4. 111年7⽉5⽇(⾏政⼈員溪南場),研習對象:臺南市⾼級中等
     以下學校教師(含教保⼈員)。
    5. 種⼦教師薦派順位:(各校請薦派1名參加)
     (1)各校性平委員、校事會議委員、霸凌因應⼩組未兼⾏政之
      教師代表
     (2)教評會、考核會未兼⾏政教師代表
     (3)實際任教⼈權議題融入各領域之授課教師。
  (⼆)研習地點:
    1.溪北場:⿇豆國中視聽教室。
    2.溪南場:歸仁國⼩資訊圖書館1F。
  (三)報名⽅式:
    1. 溪北場請於112年6⽉8⽇(星期四)前於本市學習護照報名,
     研習代號:6⽉12⽇:280221、6⽉13⽇:280220。
    2. 溪南場請於112年6⽉30⽇(星期五)前於本市學習護照報名,
     研習代號:7⽉4⽇:280582、7⽉5⽇:280581。
三、請各校給予參與⼈員公(差)假登記,本案詳細計畫請參閱附件,請參與
  的⼈員⾃備環保杯(瓶)。
四、本案承辦學校聯絡⼈:
  1.⿇豆國中:⾼榮宗主任06-5722128分機30
  2.歸仁國⼩:王啟川主任06-2304740分機720。
五、檢附本案實施計畫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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