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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轉知「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補助 低收/中低收入戶考生交通費及住宿費事宜

主旨:有關「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補助 低收/中低收入戶考生交通費及住宿費事宜。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0年1月5日臺教學(四)字第1100000741號函辦 理。

二、旨揭補助對象為報名時具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補助考生及1名陪考人員於應試期間之交通費及住宿費,補 助方式為檢據核銷,相關說明請詳閱「身心障礙學生升學 大專校院甄試應試期間交通費及住宿費補助方案」(附件 一)。

三、符合資格之考生,請備妥前揭補助方案所需檢附資料填寫 申請表(附件二及附件三),於考試結束當天起算10個日曆 天內以掛號(郵戳為憑)郵寄至(320317)桃園市中壢區中 大路300號 教務處招生組收,並註明交通費及住宿費補助 申請。檢附資料繳齊者,核定補助金額將依考生提供之個人帳戶辦理入帳。經審查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逾期申請 者,恕無法受理,其文件亦不予退還。

四、前揭申請表亦同時公告於本甄試網站【招生資訊→簡章下 載→其他表格下載區】。

五、相關事宜請洽詢(03)4227151轉57148、57149、57150,電 子信箱:ncu57149@n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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