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標準:
※具備虔誠(誠實)、勤奮、榮譽、服務的校訓精神。
※成績尚可,品德良好,儀態端莊。
※住家鄰近學校(搭乘校車者不送訓)較佳,不影響值勤者。
二、 福利:
※糾察訓練合格,頒發「訓練合格」證書乙幀。
※值勤當週由學校提供便當(免費)。
※值勤每天以ㄧ小時登錄義工服務,每週5小時,以此類推。
※每學年辦理餐敘或贈送慰勞品或旅遊活動。
※辦理糾察值勤時學生平安保險。
※連續兩年擔任糾察,畢業時發給服務獎,並於畢典時公開表揚。
※表現優異、勤奮者,每學期可累計達大功乙次以上獎勵。
※參加「特勤」,另酌發誤餐費、義工服務證明及嘉獎以上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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